关于公开遴选茂名市电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的公告
各社会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集团将公开面向社会遴选1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茂名市电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采购项目(项目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合计金额不超过14亿元)的招标代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已在广东省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完成代理机构注册(备案),提供查询截图。
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详见附件一)。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负责本项目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相关招标(或采购)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条例拟订招标方案、拟订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并报业主审批,办理发布招标公告有关手续、整理、拟定答疑澄清文件并发放答疑澄清纪要,组织开标、评标等工作,协助处理投诉事宜,办理中标公示、招投标情况备案及中标通知书手续,整理归档资料等,具体以业主的要求为准。
三、代理服务金额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费率结合报价下浮率计费。
四、提交报名资料递交及截止时间
1、报名文件一式五份(一正四副),除需提供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如果由报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报价文件,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报价函;
(4)承接过的招标代理业绩或相关证明(包括代理合同或招标公告网页截图或中标通知书等);
(5)项目整体服务方案;
(6)报名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递交资料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17时30分(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联系人:杨工,电话:0668-5222802,19106661119。
注:请于递交资料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信息等资料加盖公章密封送至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电白大道西299号国企大厦4楼招标采购中心,逾期送达的资料,我司将拒收。报价资料送达指定地点后,请将全套资料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19106661119@163.com。
五、招标代理机构确定方式
由我集团对递交的报名文件进行评审,最终择优选取1家招标代理服务机构负责本项目相关招标工作。
六、我集团不承担报名单位参加本次遴选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茂名市电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1日